“拘留判刑我都不怕”,李某真的不怕吗?
豪横!李某不仅肆意撕毁法院裁定书和查封条,还出尔反尔私下变卖法院查封物,面对执行干警的悉心劝导,他叫嚣道:“来呀,拘留、判刑我全不怕。”
近日,九龙坡法院依法对颇为豪横的李某作出司法拘留的决定,李某在拘留所里,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主动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申请执行人某瓷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某商贸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被执行人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2020年11月16日,申请执行人向法院申请执行。
在案件审理阶段,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依法查封了被告名下价值30万元的瓷砖。查封过程中,被告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李某拒不配合,撕毁了法院的裁定书和封条,拒不签收相关法律文书,为此,法院依法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考虑到案涉保全财产数量巨大,且原告身在外省,经研判协商,法院依法就地扣押了上述瓷砖。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有人反映被执行人私底下偷卖了保全财产。闻讯后,执行干警两次紧急通知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李某到庭陈述查封物品现状,李某均向法院保证查封物品完好如初。
2020年12月8日,执行干警随同李某前往查封物品存放点,再次对物品进行清点,以便评估拍卖。达到现场后,李某意识到纸包不住火,便带着哭腔说已将查封物品全部变卖。执行干警遂将李某带回法院,耐心对其释法析理、苦心相劝并严正告诫,要求其将变卖款项上交法院,用于履行支付义务,但其拒不配合,也不认错,还谎称对法院的保全查封不知情,并叫嚣拘留、判刑全都不怕。
鉴于李某态度蛮横、情节恶劣,九龙坡法院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在李某被拘期间,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拘留所,与拘留所干警一道,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和思想疏导,最终李某声泪俱下地承认了自身错误,并主动要求与申请执行人协商解决问题。在法院主持下,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原则,达成了和解协议,案件得以成功执结。
九龙坡法院刘萍法官提示,对于人民法院依法查封扣押的物品,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任何人均不得擅自处分,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五)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撰稿人:执行局 刘萍 孙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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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核稿:综合办